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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须知

    1、审批事项名称

   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许可

    2、审批事项子项名称

      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许可

    3、规定办理时限

      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

    4、行政审批内容

    设立歌舞娱乐场所

    5、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

       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第458号)第4、5、9、10条

    6、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

       无数量限制,符合条件即予许可

    7、行政审批条件

    (一)有单位名称、住所、组织机构和章程;
    (二)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;
    (三)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;

    (四)娱乐场所的安全、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。

    娱乐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、医院、机关正常学习、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。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8、申请材料

        1、设立申请表》

    2.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

    3.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(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);

    4.营业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书复印件

    5.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及复印件;

    6.法定代表人、经营负责人、投资人员的书面声明(依照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第四条规定作出书面声明)

    7.法定代表人、经营负责人、投资人员的书面声明(依照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》第五条、第九条规定作出书面声明)

    8.环境噪声监测合格文书。

   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,报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核。

    9、申请表格

    《歌舞娱乐场所设立申请表》表格可到市、区文化行政部门免费领取,或在武汉文化局政务网(http://www.whwhj.gov.cn)上免费下载。

    10、行政审批申请受理机关

       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文化行政窗口申请受理。

    11、行政审批决定机关

    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或者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娱乐场所设立许可,由武汉市文化局决定。

    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或者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娱乐场所设立许可,由东西湖区文化体育局决定。

    12、行政审批程序

     受理、现场调查、审核上报、批准(不批准)、办结(说明原因)

    13、行政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

    符合条件发给《 娱乐经营许可证》,《 娱乐经营许可证》无有效期规定.

    14、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

    申请人持《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》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,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。

    15、审批时限

    立项: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。发证: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。

    16、行政审批收费



    2007-07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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