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(摘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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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建设部、国土地资源部建标[2005]156号《关于批准发布〈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〉的通知》中规定,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标准为:1000至3000人小区应设置乒乓球台2个、室外综合健身场1个、儿童游戏场1个、室外健身器械1套、棋牌室1间;10000至15000人小区应设置篮球场1个、5人制足球场1个、门球场1个、乒乓球台6个、羽毛球场2片、网球场1片、游泳池1个、室外综合健身场1个、儿童游戏场3个、室外健身器械1套、30至100m跑道1条、棋牌室3间、健身房1个、台球室2个,社会体育指导中心(含社区体育俱乐部)1个、体质检测中心(含卫生室)1个、教室与阅览室1间、器材储藏室1间;30000至50000人应设置篮球场3个、排球场1个、7人制足球场1个、5人制足球场2个、门球场3个、乒乓球台16至20个、羽毛球场6片、网球场3片、游泳池3个、滑冰场1个、轮滑场1个、室外综合健身场3个、儿童游戏场9个、室外健身器械3套、60至100m跑道2条、100至200m跑道1条、棋牌室9间、健身房3个、台球室6至8个、社区体育指导中心(含社区体育俱乐部)3个、体质检测中心(含卫生室)3个、教室与阅览室3个、器材储藏室3间。 |
2007-08-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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